化疗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除常见的恶心、呕吐、血象反应外,有些药物还可引起色素沉着、发热(药物热)、过敏反应、性腺功能障碍、致畸、致癌作用,如何减轻这些毒副反应也是非常在意的。
(1)色素沉着BUS(马利兰)、CTX、DTIC、ADM、5FU、PYM、BLM易引起色素沉着和皮炎,其中5FU可引起全身性皮肤色素加重和注药血管外皮肤色素明显加重或见红斑,CTX和BLM可引起甲床色素沉着和指甲变形,化疗后冲洗血管可以减轻对局部血管的刺激,减少血管外皮肤色素加重的发生率。
(2)发热(药物热)BLM(包括PYM)常引起发热一般在注射后3~6小时发生,可为低热或一过性高热,有的病人还伴有寒战,为预防发生可在用药前半小时予解热镇痛药,一般可避免药物热的发生,一旦发热,可给予对症退热处理。
(3)过敏反应抗肿瘤药物可引起过敏反应,但发生率极低,仅左旋门冬酰胺酶和紫杉醇发生率较高。紫杉醇为一有效的抗癌新药,过敏反应是其主要的毒性反应之一,临床表现为I型过敏反应,表现为支气管痉挛、喘鸣、皮疹、焦急不安、血管水肿和低血压,用紫杉醇前给予皮质类固醇和抗组胺(苯海拉明)可预防或减轻过敏反应发生,已成为常规治疗前给药。
(4)性腺机能障碍抗肿瘤药物可影响睾丸、卵巢功能,引起不育、不孕,男性生殖功能不全,表现为阳萎、精子减少、活力减退。女性生殖腺过早衰退,表现为月经不规律或闭经,若在妊娠前三个月使用抗癌药,可引起染色体退变,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对年轻的需要保留生育功能的可能治愈的病人,在不影响疗效的同时尽量选用对性腺机能影响小的药物。
(5)致癌作用由于抗肿瘤药物本身也是致癌物质,并且抑制机体免疫,所以应用烷化剂中的PCB等药物治疗获得长期生存的病人,患第二原发肿瘤的危险性明显升高,以白血病、非霍杰金淋巴瘤及膀肤癌最多。继发肿瘤出现的时间不一致,可从2年到10年不等。目前,尚无关于如何防治第二原发肿瘤的办法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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